第一部分 广东省高要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2019年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
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八、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广东省高要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核心提示:根据省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广东省高要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的部门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433.75万元,部门预算支出433.75万元。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广东省高要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的职责
主要承担对本行政区域内最高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研究、建立、保存工作;开展量值传递;执行计量检定规程,依法执行计量强制检定,为企业提供计量检定、校准、测试服务的事业性质单位。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单位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广东省高要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是一个事业单位,根据粤机编办〔2003〕191号文,列为财政核拨,核定编制11人。内设有综合室和检定室,在编在职人员9人,退休人员4人,长期聘用人员11人,临时聘用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433.75万元,比去年增加35.29万元,增长8.14%。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92.25万元,比去年增加18.09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了部门预算数;其他收入241.5万元,比去年增加16.75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服务性工作,从而加在服务收费。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433.75万元,比去年增加35.29万元,增长8.14%。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和基本养老、职业年金等。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91.52万元,占90.26%,其中财政性资金支出工资福利133.55万元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47万元,自有资金支出241.5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42.23万元,占9.74%,项目支出是技术检测成本补助支出27.61万元、停征计量收费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8.77万元和计量业务工作经费5.86万元。属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预算。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75万元,比去年减少0.25万元,下降8.4%,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中部分费用利用自由资金列支,没反映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中。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5万元。全部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去年减少0.25万元。下降8.4%,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中部分费用利用自由资金列支,没反映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中。
2、因公出国(境)支出为0元,与去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元,与去年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本部门为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上述定义,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安排28.4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9.43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9万元,全部利用自由资金购买。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2018年高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高要质监局)拨转房屋构筑物价值127.46万元;通用设备价值214.12万元,其中车辆价值46.01万元,检测设备价值154.46万元;家私家具类13.65万元。本单位现有车辆4辆,全部是一般公务用车,2018年9月31日,1000个砝码合计11万元(价值:110元/个)转为存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
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
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
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
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
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
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九、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
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
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
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
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
用等。
十、“三公”经费:指省直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
位用于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
待的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具体包括公务出国(境)
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
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
待)费用。
附件:2019年广东省高要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部门预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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